会员标准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单位会员推荐条件
基本条件
所在企业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宠物及相关行业(犬舍、犬粮、兽药、用品、服务)中规模较大,有广泛影响的企业。
推荐单位必须承认并遵守协会章程,愿意从事宠物的公益事业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(scpc)为单位会员提供的服务
一、交流合作:
促进合作,共谋发展: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和实力,促进上下游产业企业之间的合作,推动会员及单位会员之间的优势互补,强强联合,协助企业做大做强,共谋发展。
搭建交流合作平台:根据行业发展,把握行业动态,适时举办各种赛事展览会、发展大会、探讨会、娱乐活动、培训等,终点促进单位会员的合作与发展。
促进国际交流合作:加强与国际宠物组织的合作,向外重点推荐单位会员品牌。
二、宣传推荐
品牌推荐:协助企业树立品牌意识,增强品牌效应,利用各种途径,宣传推广品牌。
协会所发出会员证、注册宠物证、血统证、芯片证,都用信封同时寄发单位会员产品推荐资料、促销资料等,更有效的进入到养宠者手中。
企业推荐:利用四川省宠物协会渠道宣传推广单位会员品牌,创造企业与同行及相关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机会。
产品推荐:根据企业要求,利用协会属下九十家放心店为单位举办产品推荐会。
向政府推荐:向有关政府管理部门推荐单位会员品牌及其名优产品。
三、协调及服务
协调关系:协调企业与企业之间、企业与协会(行业)、企业与政府的各种关系,推动企业发展。
维权服务:协会及时反映单位呼声,将其合理建议、意见传递给政府,维护单位会员的合法权益。
四、权利
单位相关负责人为scpc相应职务。
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展览会、赛事、研讨会等活动并享有优惠政策。
具有优先承接协会项目的权利。
五、授牌
1.颁发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会员授牌。
单位品牌推广计划
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进行重点推广。
制作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目录,分发四川省全域。
在协会相关活动中全面推广四川省宠物协会单位品牌。
六、职务
1、会员:通过协会审核即成为协会会员
2、理事:在会员资格满一年,即可提出书面申请成为理事;
3、常务理事:在担任理事满一年,理事可提出书面申请,申请成为常务理事,经过协会常务理事会批准通过。
4、副会长:在担任常务理事满一年,常务理事提出书面申请,并由一名常务副会长推荐,由秘书长向会长递交书面报告,会长批准通过。
5、常务副会长:协会理事会在副会长中选举产生。
备注:如有非常优秀的行业企业加入,由秘书处详细考察,并向会长递交书面报告,会长批准通过。
四川省宠物协会是非盈利性组织,根据相关规定,会费收取为:
会费:5000元/年 5年一个会员周期
备注:1、准备身份证和营业执照(拍照即可)
2、准备企业logo源文件、企业宣传文案及图片
3、适当的公益(捐资助学)
会费标准:
会长、常务副会长单位:12000元/年
副会长单位:8000元/年
理事单位:7000元/年
会员单位:5000元/年
协会证书